一、适用对象:
1.入驻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的中小型企业;
2.有意向购买标准化厂房的中小型企业;
3.入驻科技孵化器的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二、目的:
1.解决中小型入园企业置业、经营资金周转的融资需求,帮助入园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2.利用西安兵器基地及北投公司信用、商誉等,为入园企业争取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方案。
三、金融服务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兴业银行 浙商银行
四、服务流程:
1.达成入园意向;
2.对于有融资需求的入园企业,填写融资需求表并提交公司营销部门;
3.公司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联合,为入园企业推荐量身定做、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方案;
4.入园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提交融资资料,配合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五、入园中小型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联系人:
李雪 029-86096305 13709253961
李明 029-86096309 13630216100
中国建设银行
一、中小企业产品
(一)小微企业“置业贷”
1.产品介绍:是指建设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购置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标准厂房、仓储用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装修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2.申请条件:经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5年无恶意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准入条件
业务申请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建设银行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2)客户信用评级不低于第9级(经我行核准可不低于10级)。对于因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而搬迁或因规模扩张等有利于企业更好发展的原因而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以下简称新成立企业,下同),可以不受本款规定中对信用等级的限制,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原经营企业信用等级须达到第9级(经我行核准可不低于10级)及以上。
②业务申请人信用等级须达到第14级及以上。
③原经营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购置标准厂房 的企业,成立年限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购置厂房位于国家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成立年限应在1年(含)以上;
②购置厂房位于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成立年限应在2年(含)以上;
(4)新成立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不受本条规定中对企业成立年限的限制:
①企业主营业务与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原经营的企业主营业务一致或提供上下游配套服务。
②原经营企业及其出资人在新成立企业的合计出资占比不低于51%;或者原经营企业及其出资人在新成立企业的合计出资占比不足51%,但原经营企业处于实际控制地位,原经营企业及其出资人合计出资比例最大且不低于30%。
③原经营企业须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
④股权占比51%(含)以上的股东能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购置标准厂房的自有资金比例要求不低于40%
3.贷款金额: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所购置标准厂房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60%。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灵活配置,客户可自行挑选。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6.担保方式:①对于以所购置标准厂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在办妥所购置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应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公司将收取担保费用,收费标准由担保公司制定)。
②借款人也可向建行提供其他房产(经建行认可评估后的房产)进行抵押作为担保方式,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鉴于担保公司最高担保1000万元,企业贷款需求较大时,同时可采用①+②的方式。
(二)小微企业“抵押快贷”
1.产品介绍:符合要求的房产(住宅、别墅、办公用房、公寓(含商务公寓和普通公寓)、商铺等)抵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为小微企业办理的抵押贷款业务。
2.申请条件:企业成立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至少有1次实缴税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和经营异常信息,未被相关部门处罚,企业名称内无“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置业”等字样;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单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三)小微企业“云税贷”
1.产品介绍:建设银行基于与税务部门合作,以小微企业涉税信息为主要参考数据,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评价,采用全线上自助贷款流程,针对诚信纳税优质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
2.申请条件: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企业主年满28周岁且不超过60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近24个月诚信缴税,无相关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情形,近一年纳税总额在3万元以上等;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与建行的合作情况、企业及企业主总体古寨情况等因素确定。
4.贷款期限:可循环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一年。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四)小微企业“科技金融贷”
1.产品介绍:按照西安市科技金融结合政策的总体要求,由西安市科技局提供风险补偿资金,我行对符合条件的西安市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按照单点支持或集合信贷模式,为其办理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2.申请条件:单点支持模式下:企业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西安市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连续盈利两年(含)以上,并满足建设银行其他条件。
集合信贷模式下:企业技术属国内领先,并对西安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西安市科技局出具业务推荐函的视作企业已满足该条件);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连续盈利两年(含)以上,并满足建设银行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以1000万元(含)以下为主,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贷款期限:单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单点支持模式下贷款期限以1年(含)以下为主,集合信贷模式下贷款期限以2年为主。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五)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贷”
1.产品介绍:以政府采购供应商小微企业为借款人,基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办理的,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准入条件:企业已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并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企业不得采用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明确了《合同法》规定的基本要素并符合商业惯例和行业规范,政府采购履约期限和付款期限距贷款申请日均在1年(含)以内;企业向政府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稳定,与政府合作历史中未产生纠纷,与上、下游客户未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近三年未被政府采购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是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政府采购部门向建设银行推荐客户并承诺付款的,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近年采购中标及履约情况、资金需求特点、用款周期等情况合理确定单户贷款额度。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合理确定,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付款日后30天。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六)小微企业“商票质押贷”
1.产品介绍:建设银行以特定优质客户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作质押,为其上游供应商小微企业办理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申请条件: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违法记录,能够依法纳税;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3年无恶意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与承兑人合作年限在1年(含)以上,企业与承兑人无关联关系,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服务交易关系;与承兑人合作历史中未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无参与民间高息借贷、高风险投机行为,且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涉黑、参与民间高息借贷等行为;未涉及合同诈骗、票据诈骗、虚假票据包装等违法行为;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业务申请人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30%。对于在建设银行有授信额度的,贷款金额一并纳入授信额度管理,根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质押商票到期日合理确定,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商票到期日后30天。对于采用电子商票办理质押信贷业务的,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采用纸质商票办理质押信贷业务的,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形经一级分行核准后最长不超过1年。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七)小企业“速贷通”、“成长之路”
1.产品介绍:为满足小企业客户快捷、便利的融资需求,对财务信息不充分的借款人不进行信用评级和一般额度授信,在分析、预测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可靠的基础上主要依据提供足额有效的抵(质)担保而办理的信贷业务。
2.申请条件: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企业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企业主从事本行业3年(含)以上;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金额:根据抵(质)押物的价值、客户现金流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金额最高10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0%
4.贷款期限:以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最长不得超过3年。
5.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二、流动资金贷款
1.产品介绍:建设银行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向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2.产品用途:可用于企业购买货物、归还因经营周转而产生的其他筹资和非不良的银行贷款等用途。
3.贷款期限:为一年(含)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至三年(含)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4.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三、固定资产贷款
1.产品介绍: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购置和建造的中长期贷款。
2.产品用途:可用于相应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安装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置换项目资本金比例之外的借款人的前期投入和归还项目的负债资金。
3.贷款期限:小型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大中型项目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4.贷款利率:参考当期相应期限LPR利率上浮0--50BPS,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以最终签订贷款协议为准。
四、供应链融资“e信通”
1.产品介绍:是指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将与核心企业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建设银行,并在可支用额度内向建设银行申请保理预付款的全流程网络融资服务。是建设银行应网络经济发展趋势及供应链上下游客户融资需求,新推出网络银行业务,开创信贷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的先河,通过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以系统直联或客户端录入模式,共同为核心企业遍布全国的上下游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标准化网络融资服务,真正实现“一点接入,全国通行”。
2.产品要求:核心企业需进行准入,要求年销售收入10亿以上,信用等级8级以上(管理型、房地产除外);供应商需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网银。
3.产品特点:①不改变企业财务指标——免担保、不上征信、仅占用授信。
②提升表外筹资能力——短期筹资及现金流合理调节。
③供应链链条管理——供应商交易数据获取,如融资价格,交易对手等信息。
④赚取财务收益——解决供应商融资同时赚取利差收益。
⑤管理账期及成本——延长付款账期,缓解短期资金支付压力。
4.贷款利率:视核心企业签约利率为准
五、其他贷款项目
人民币额度借款、法人账户透支、出口退税贷款、备用信用证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法人汽车消费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国内保理、国际保理、福费廷、进出口贸易融资、出口信贷、飞机融资、境外筹资转贷款(出口信贷转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国际商业贷款转贷款、境外发债转贷款)、商业汇票贴现(买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外资金融机构票据转贴现、外资金融机构票据转贴现、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单位购房贷款。
兴业银行
一、标准厂房按揭贷
(一)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工业厂房购置价的70%(即借款人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工业厂房的购置价是指借款人已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购房价格;
(二)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同时不超过行政主管部门对借款人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
(三)贷款利率:
一年以内(含一年):4.785%
一至五年(含五年):5.225%
五年以上: 5.39%
(备注:此利率为商贷基准利率上浮10%,实际利率视当时市场及企业具体情况最终确定。)
(四)放款周期:如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审批约1-2周,因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多部门业务,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具体放款时间、审核状态、办理进度等相关信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我行客户经理会实时跟进、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五)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当前经营情况正常。
3.经营年限在两年(含)以上 或主要经营人员 的相关从业经验在三年(含)以上。
4.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在本行办理结算业务。
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按揭借款人需准备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两年两期财务报表、等基础材料;
2.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购房首付款证明,如购房首付款税务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或银行转账付款凭证等;
3.担保证明文件。以财产(含所购厂房)设置抵(质)押的,需要提供抵(质)押物清单,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由第三方或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或全程)担保的,应提供第三方或开发商同意担保的函件;
4.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个性化服务:
(一)集团客户新型协定存款及主要优势
集团客户 新型协定存款是将纳入同一集合关系 的集团客户的若干个签约存款账户,视同一个新型协定存款账户进行计息定价管理,即逐日将各账户余额进行累加,根据总金额按照约定的分档全额累进计息方式确定当日计息利率,分账户分别计息。
主要优势:
1.集团客户新型协定存款为活期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高;
2.计息方式更加灵活:根据集合关系内账户的留存总金额按五档每日重定价,留存金额越高,对应存款利率越高;
3.资金不出账户,无需开立新账户。
●案例:某集团客户系列,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10户,平均单户存款400万元,按照正常活期计息,每个账户利率为0.3%,若签约集团新型协定存款,总金额为4000万元,对应利率为1.45%,则每个账户均按照1.45%计息,收益提高4.8倍。
(二)存款及投资理财服务。
“盈存”系列单位大额存单产品,期限多,利率最高可上浮52%,同时支持定制和点对点撮合转让;兴业银行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添利小微净值型理财产品可满足不同规模企金客户的理财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收益率,同时可实现工作日规定时间内申购T+0起息,赎回资金T+0到账,为企业资金增值保驾护航。
充分利用我分行自身资源优势,搭建了银、政、企服务平台,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及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交流,整合相关服务资源,向企业提供政策普及、流程辅导、代理服务等专业服务,做好企业的贴心管家。
(三)资金结算、增值服务。
兴业银行可以提供传统结算方式以外的创新结算模式:
1.“兴业管家”对公移动支付业务为企业“管钱、管事”:依托手机等移动终端,随时随地完成资金审批、支付,是业内首家实现企业转账支付手续费全免的移动支付系统。同时为企业免费提供便捷的移动办公和日常事务审批功能,省去传统办公系统的采购和维护成本。
2.兴业“E管家”服务:实现企业及个人账户联动管理,登录企业网银无需二次登录即可查询相关联个人账户余额及交易明细,也可直接链接至个人网银界面登录操作转账汇款、投资理财、贷款融资等其他各项业务。
3.收付直通车:通过整合我行及各类第三方支付渠道,根据订单支付信息,智能选择成本低、安全稳定性高的支付通道,降低企业结算成本。
(四)股权融资服务:
针对有股权融资需求的客户,兴业银行专门出台了“芝麻开花”中小企业上市成长计划,并配套多种产品、整合同业资源渠道。通过总行资源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推荐投资机构、信托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资本市场相关的金融机构,助力企业成长。免费展示企业和融资项目信息,提高项目信息的曝光面和对接效率,从而更好地助力企业在短时间内寻找到合适的战略投资人或证券服务机构。
(五)企业融资贷款:
1.流动资金贷款:是本行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不同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客户向本行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申请书、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经营流水等;
保证形式贷款还需要提供保证人相关材料等;
抵/质押形式贷款还需提供抵/质押物清单、评估报告、权属证明文件和抵/质押合同等;
流动资金贷款还应提供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或进出口商务合同和其他资金来源已经到位或能够到位的证明等;
2.科技金融贷款:
“科技袋”是指我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提供贷款授信业务的一项金融服务;具有灵活的担保方式,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征和融资需求,设计多样化的融资方案;优惠的贷款定价,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可享受优惠贷款利率;丰富的授信品种,向客户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
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专有技术企业(如精密制造、化工、技术服务类企业等);省市区(县)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主营业务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1.注册地及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内;
2.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面,其主导产品具有科技含量的而科技型企业;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连续两年盈利。
浙商银行
一、厂房按揭贷
1.产品介绍:是指本行向入驻小微园区并符合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发放的用于其购买自用经营性房产,以借款人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由市场方或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或签订回购协议、不影响征信)并后续转为所购房产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贷款。
2.准入条件:
(1)借款人应满足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全部银行授信敞口不超过2000万元;
(2)属高端制造及配套、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业等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新兴行业客户;
(3)为组织类客户,成立满两年;如为新成立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须成立满一年且行业符合上述第1条标准;
(4)为开发商推荐的入驻其开发的小微园区并购买经营性房产及配套设施的客户,与开发商无任何关联关系;
(5)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支付比例不低于房产成交价格的20%;
(6)与房产购买人、使用人名称一致。
3.贷款条件: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若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5.贷款利率:执行同期LPR利率上浮40%-60%,根据借款人征信、财务等其他情况进行调整。
6.提款方式:与借款人签订非循环借款合同,一次性提款或采用多张借据分次提款。
7.支付方式:受托支付。
8.还款方式:(1)按月(季)等额分期还款、(2)自定义还款:借款人自有资金支付额+前三年还本金额合计不低于所购房产成交价格40%的,可采用前三年每半年偿还一次本金,第四年开始采取按月等额分期还款法。
9.担保方式:开发商向我行及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由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阶段性担保,开发商在借款人所购房产权证办妥后,将权证直接交由我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其他配套金融产品
1.航空随想贷
(1)产品介绍:向航空航天、军工产业链从事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其通用设备抵押或信用方式,用于其各类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2)准入条件:借款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且实际控制人从事该行业3年或以上;上年度净资产800万元及以上,或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属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2个及以上军工相关资质。
(3)贷款条件: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信用类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自有房地产抵押(住宅或厂房)抵押率分别为(100%、80%)、6年以内通用设备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9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指导利率(6.5%左右)
(4)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2.政采贷
(1)产品介绍: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采购人自行采购活动管理并中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以采购合同项下形成的未来应收账款作质押,以采购人支付合同款作为还款来源的行标小企业贷款。
(2)准入条件:
采购人:西安市辖区及以上和全国百强县本级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公办院校及公办医院,同意出具回款承诺函(我行为唯一回款账户)
借款人:持续经营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近2年(可不对应同一采购人)累计中标且成功履约货物和服务类项目3次(含)以上,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如中标项目为工程类的,成功履约次数2次(含)以上,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贷款条件: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且货物类和服务类贷款额度不超过采购金额的90%,工程类贷款额度不超过采购金额的80%;单笔业务期限货物类和服务类最长不超过1年,工程类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LPR上浮40%。
(4)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3.科技贷
(1)产品介绍:向拥有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正常经营活动的贷款。
(2)准入条件:实际控制人及借款企业所有经营性贷款(含我行)不超过2000万元。
(3)贷款条件: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不低于同期LPR上浮30%、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4.余值贷
(1)产品介绍:向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占股30%及以上的股东发放的按揭住房二押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2)准入条件:抵押物需为法定代表人、占股30%及以上股东自有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的住宅;企业注册地为西安市辖区、住宅为西安市6区内(含西咸新区)。
(3)贷款条件:线上审批;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抵押率不超过80%;贷款期限5年;利率6.5%左右。
(4)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