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化项目入园工作流程
(一)企业提出入园申请
企业提出入园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入园申请书;
2.项目可研报告(或具备可研报告深度的项目建议书);
3.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情况简介、注册资金及股东构成、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资质(技术)证明等;
4.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项目洽谈
由发展规划部与拟入园企业就项目初步选址、入园相关费用等事项进行洽谈。其中,土地开发建设成本补偿费用收取按照公司核准的标准执行;土地出让金由企业根据地方政府土地招拍挂要求自行缴纳。
(三)项目入园审查
由发展规划部依据项目准入条件对入园项目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入园进行评审,提出入园审查意见。
(四)企业尽职调查(根据需要)
入园审查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入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五)项目入园审批
项目完成入园审查、尽职调查(根据需要)后,由发展规划部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后,由建设管理部制定项目入园保障计划。
(六)签订入园协议
项目入园审批通过后,公司与入园企业签订《入园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4),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
(七)经开区入区备案
项目签订《入园协议》后,由发展规划部按照相关要求,配合企业到经开区办理项目备案。
二、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新(改、扩)建的产业项目提供资料及入园流程
1.项目入园申请书;
2.项目可研报告(或具备可研报告深度的项目建议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技术水平、发明专利或其他相关证明等。
由发展规划部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入园审查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发展规划部按照相关要求,配合企业到经开区办理项目备案。
三、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引进的产业项目入园工作流程
入园企业向兵器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以下项目入园申请材料:
1.项目入园申请书;
2.项目可研报告(或具备可研报告深度的项目建议书);
3.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情况简介、注册资金及股东构成、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资质(技术)证明等;
4.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同意项目入区书面材料;
5.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由兵器基地招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履行项目洽谈、项目入园审查、企业尽职调查(根据需要)、入园审批等相关程序后,入园企业与北方发展投资公司签订入园协议,企业自行办理并取得项目入区备案手续后,项目入园建设。